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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线缆龙头远东集团状告行业分会名誉侵权

发布时间:2016-01-09点击量:2411来源:

原文链接:http://www.cnepaper.com/yxrb/html/2016-01/08/content_1_1.htm

1月6日,宜兴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名誉侵权案件。

远东集团认为,该分会签署的《关于抵制“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北京佰策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开展所谓“价格监察提示”活动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对其构成污蔑、诋毁,要求分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4999万元。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电线电缆行业龙头企业,也是“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下称“商会”)的理事长单位。自2013年9月起,“商会”开始推动价格监察提示发布工作,并委托“佰策邦”向相关单位及部门发出相关提示,告知线缆招标价格偏离正常价格,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等行为,并在相关网站公布。例如去年10月,某集团预中标某项目后,“佰策邦”便向国家电网公司发布预警提示,同时提到该集团因产品质量问题已经连续三年5次被通报处罚。截至去年11月,共向招标方发出《投标报价分析建议书》582份,向投标方发《提示函》140份,向用户、投标方和政府监督部门发《监察提示函》147份。

据远东集团公告称,去年11月22日,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等多家单位签署《联合声明》,且在中国电线电缆网等发布相关文章,并向国家、省级机关部门,多家电力及电网客户发出抵制监察提示活动的《汇报函》《沟通函》等。而在《联合声明》中,远东集团被认为假借“商会”和中立第三方名义,以行业自律为名行打击同行之实,敦促有关部门制止“商会”的“相关违法行为”。对此,远东集团进行了驳斥:首先,“商会”由12家知名光电线缆企业发起成立,是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主体合法;其次,行业自律和监察工作是抵制行业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重大举措;最后,《提示函》《监察提示函》等是“商会”经合法程序通过的民主决议事项。远东集团认为,《联合声明》导致该集团声誉严重受损、股价下跌等,因此要求分会赔偿相应损失。

目前,电线电缆行业高度分散,且存在产能过剩,近万家行业企业合计产能超过市场需求的60%。行业内,以次充好、低价竞争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乱象依然存在。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最终法院如何判决,事件本身使得社会各界再次高度关注电线电缆行业如何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问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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